重日电 (梁钦卿)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日对外透露,最高人民法日发布《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年度报告(2025)》及典型案例,其中重庆五中院的金科股份重整案入选。该案件是全国首家大型房地产上市公司重整案。
该案件的基本案情如下: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年成立,2011年在A股上市,主营房地产开发,是全国知名的大型房地产上市民营企业,连续多年入选中国企强。金科股份共有关联公家,承接金科系全部房地产项目。其中,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作为金科股份全资控股子公司,控家金科系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是金科股份市值的重要支撑以及主要资产的核心载体。2022年,金科股份.25亿美元境外债券无法按期兑付,从而引发金科系企业亿元人民币的债务违约。2024日,重庆破产法庭分别裁定受理金科股份、重庆金科的破产重整申请。
考虑到控股关联公司尚个房地产项目涉及复工续建、交房办证等事宜,为实现重整程序中保交楼保交房工作的统一调度,根据债务人申请,重庆破产法庭决定对金科股份与重庆金科进行协同重整,协调审理。通过集团层面统筹协调以及府院协调,金科系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获得亿元人民币的纾困资金与金融支持。对于其家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控股的关联企业,管理人根据保交楼进度、经营状况等企业实际,按照“正常经营一批、庭外重组一批、自行清算一批、司法处置一批”的思路进行分类处置。
2025月,在重整计划草案经表决通过后,重庆破产法庭分别裁定批准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现两家公司债权人已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受偿,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截月底,金科系企业累计完成全个项目复工续建,交房面万平方米,交付套.67万套,交房进度.5%。此外,金科系其他关联企业正陆续通过“四个一批”的方式完成风险化解。
该案件的典型意义为:金科股份重整案是全国首家大型房地产上市公司重整案。审理中,人民法院针对当前房地产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集团化管理、多层级运营、跨区域经营、企业间关联业务较多等特点,以恢复公司营运价值、维护购房户及债权人合法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整体处置思路。
人民法院指导管理人采取协同重整方式化解核心企业债务,并对体系内其他公司分类处置有效化家金科系企业经营风险;依托政府纾困资金、金融机构借款以及重整投资款,保障保交楼项目资金供给,实现项目复工续建、交房办证,避免项目烂尾导致上市公司价值贬损;合理制定债务清偿方案,综合运用现金、股票、信托受益权份额等多种方式偿债,确定以股抵债价格和信托受益权份额价值。
金科系重整成功为大型房地产上市公司风险化解、集团化企业协同重整、法治化保障保交楼工作提供了先行示范与重要参照。(完)
【编辑:田博群】